2024年6月24日,北京举办第十二届民营企业研讨会,继续聚焦“观音山现象”和某些官员的腐败、渎职、怠政,专家建议将“观音山现象”(又称“观音山事件”)上升到秦岭违建的高度,作为保护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例,全国人大启动个案监督、中纪委巡视组启动追责程序、国务院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查处。
与会专家有著名学者、西北大学特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客座教授、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李笑天先生;著名法律实务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北京金剑盾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黄开堂先生;著名学者、《廉政内参》总编辑、中央党校领导科学研究会学术部原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访问学者安卫华先生;曾任职于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的张佳佳律师,著名法律实务专家,北京爱申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厉彦杰律师等。
所谓“观音山现象”(观音山事件),指民营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在创新发展与艰难生存两个方面都成为中国民营企业的典型现象,一方面公司25年来实现了跨越式的高速发展,从一座荒山演变成闻名遐迩的文旅景区,但另一方面以东莞市前市委书记刘志庚(已判刑)为代表的少数腐败官员对于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抢夺、索贿、索要股份、打击报复、不作为、乱作为,深陷怠政渎职腐败的“东莞门”而不能自拔。
历经“观音山现象”(观音山事件),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董事长黄淦波先生是怎样的一个人?
第一,他有武侠人格。黄淦波先生从小习武,颇有锄恶扬善、宁折不弯的英雄主义情怀和“拔剑四顾心茫然”、“登昆仑兮四望,心飞扬兮浩荡”的理想主义激情,如今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也举办“仙侠会”,经常演出歌舞“仗剑走天涯”。
第二,他有文人心灵。黄淦波先生酷爱诗文,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每年举办数十场文艺活动,有中国作家高峰论坛、中国当代文学高峰论坛、中外作家交流营、全国辞赋大赛、全国书画大赛、全国游记征文、诗歌节、研学游、传统文化体验活动……,林林总总,在全国的文旅企业中独树一帜、独领风骚。其对联“观音山上观山水”公开138万元重金征集下联,单个视频浏览量高达七千余万人次,网络总阅览量估计达十亿人次。
第三,他有商业头脑,具有强烈的创新、探索之企业家精神。经过黄淦波先生的精心策划与打造,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历年荣获“中国十佳休闲(生态旅游)景区”、“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的企业”、“粤港澳大湾区年度最佳生态旅游企业”、“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旅游示范基地”、“最美中国旅游目的地”等等美誉。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支持,但是公园方面目前仍然存在几大难题亟需政府部门予以解决:
一、因为某些腐败官员争夺观音山公园经营权及索贿未逞,导致公园总体规划修编逾期7年不能完成。
二、因为反对其在国家级公园内违法强行架设高压电线,作为报复,东莞市供电局违背《电力法》,长期不给公园80%的区域供电。
三、东莞市林业局违规发放林权证,剥夺观音山公园作为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林业局借换发林权证之机擅自改变林种树种性质,将禁止采伐的生态公益林、松树防护林3209.7亩擅自改变为限额采伐的商品林范围内的荔枝经济林、用材林,以掩盖其渎职行为造成在国家森林公园内毁林2000多亩涉嫌犯罪的事实;林业局还克扣、挪用观音山林地20多年的国家政策性补贴款项。
四、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遭遇不法分子毁林开荒种植果树13块,毁林建设豪华别墅、坟墓、工厂、会所、农家乐、住宅90多处,及高压线路、高速公路、天然气管道等违规项目施工对公园的经营管理造成严重的威胁,以上均未被查处。
李笑天(西北大学特聘教授、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秘书长):“作为一种现象,我觉得它的意义超出了观音山公园这个范围。它的深刻度可以说是政府和民营企业之间到底怎么摆正关系。
一个是政府与民营企业关系的范本或者叫标本,另外一个是法律与官场文化冲突的标本。这么多违法的人,这么多违法的机构,却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出面去查处。让我联想到一个词,地理上有一个概念叫“飞地”。大家都知道。在国家里面虽然有一块地方,但是治权上却难以管到,这个就是法律上和地理上人文概念上人人都知道的一个“飞地”概念。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就是中国法律界的“飞地”,那么多违法的、那么明显的大建筑、豪华坟墓,还有那么多违章的豪华别墅,那是卫星云图上看得清清楚楚,又有人举报,为什么没有部门去查呢?这是我总结的两个标本,在政府与民营企业关系方面、法律和官场文化两个方面,它就是一个典型的标本,非常值得法律专家、民俗专家、社会学专家去研究。
这个问题该找哪个部门去解决?第一,需要国家环保最高执法部门督导,这是路径,环保执法部门,最严重的是破坏了环境。第二,启动全国人大作为重点案件个案监督,这是第二个渠道。第三个渠道,中央纪委和中央巡视组,启动追责程序。2014年到2017年有类似的案件,一个是秦岭环保案件,大家也知道那个案件惊动中央,所以没有这种力度的话,观音山它的问题积累了25年,很难彻底解决,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就是要上升到秦岭违建这个高度。还有一个就是启动国务院级别的督察,因为它涉及到电力规划、公路规划、燃气输送的规划,而且是跨省的,西气东输都是国家战略的大工程,所以得启动国务院级别的督察,成立联合督察组或者调查组,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安卫华(《廉政内参》总编辑、教授级高级经济师):“感觉黄总创业精神、创新精神,为正义,为捍卫企业利益,为公平正义的斗争精神还是很受人尊重和敬佩的。尤其坚持不懈的坚守精神,敢于一边和不正之风、腐败作斗争,一边维持公园的正常运转,并且在逐步提升,繁荣景象也已经基本出现,这是难能可贵的。
整个地方政府各部门有相当的比例存在不守约,不守契约的情况泛滥,规矩不守,法律不守,该保护的企业,该保护的产业,该保护的绿水青山,不保护,违法、不作为、乱作为、破坏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这是非常明显和严重的。
关键就是圈内的问题一定要圈外解决,在那个圈子里根本讲不清楚。谁跟谁不认识?尤其到市和县这两级,抬头不见低头见,他们都认识,错综复杂,政治关系、经济关系、亲属关系、同学关系错综复杂。有时候为了不抢利益让步,让受害人继续受害,就是这样,所以圈内的问题要圈外解决,尽量要把处理问题的级别上移,必须走上层,找国家林业部门,找国务院主管副总理”。
黄开堂(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研究员):“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全国首家民营公园,在广东省甚至国家都是具有典范性的意义。黄淦波董事长先后也投入了很多费用,不但是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为当地生态保护,也是东莞市的一块绿肺、氧吧,贡献也是很大的,这是国家应该要大力支持的项目。
第一,因为黄淦波董事长1999年与村委会签订了书面的协议,这就是一个市场行为,除非是国家有特殊的规定和限制,应该是按市场行为去做,相关部门不能乱参与,乱干预。
第二,在他经营的过程中,当地有关部门用尽了很多手段,包括通过诉讼,通过行政撤销,通过干预,方式很多,乱作为,不讲规矩。所以我认为这种情况是一个典型的,比较有研究和关注价值的案例和样本。”
厉彦杰律师就林权证、林木采伐许可证、徇私枉法罪等进行了精彩的法律分析。张佳佳律师指出观音山事件显示出行政与司法之间的某种恶性循环,行政上有一个处理结果,这种处理结果很有可能是没有深入调查或者调查不清的,却作为司法机关审判的依据;司法机关的判决,又作为行政机关不作为的依据,结果就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之中。所以观音山案需要处理的权力上移,要异地处理,否则在原地已经定调了,很难有新的结果。(完)